数学,就像物理法则一样,被很多人认为同样是宇宙普遍存在的大自然法则,甚至是通用的法则。很多人认为,如果宇宙中存在外星人,他们也应该拥有与人类相似的数学公式,公理。
那么,数学到底是人类的发现,还是发明呢?
首先很重要的一点:何为发现?何为发明?
两者的区别其实很明显。发现,指的是大自然中早已存在的东西,人类以前没有见过,现在或者将来可能会见到。而发明指的是某种东西在大自然中并不存在,人类通过自己的智慧可以创造出来。
举个通俗的例子,电子在大自然中客观存在,只是到了近现代人类才发现的。所以我们说“发现了电子”而不是“发明了电子”。汽车,大自然中并不存在,人类通过自己的智慧创造出来的,所以我们说“发明了汽车”,而不是“发现了汽车”。
从发现和发明的定义和区别在重新审视一下“数学”,我们会发现,数学的规则和符号并不是人类发现的,而是发明的,因为这些符号和规则在大自然中并不存在。
这样就完事了吗?你想得太简单了!
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:数学并不等同于物理(宇宙)。我们熟知的各种物理法则都早已存在宇宙中,人类只是在不断地发现。
也就是说,在我们有限的宇宙里,根本不存在“无穷”这个概念。
但在数学概念里,“无穷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,比如说无理数π,我们永远无法用小数准确地描述出来,因为我们的宇宙是有限的,有限的能量和物质根本不允许我们这样做。即使再强大的计算机,也不可能把π用小数完全描述出来。
严格来讲,数学并不属于科学范畴(自然科学),正是因为无穷的存在,让数学完全凌驾于科学,超出了科学范畴。
总结一句话就是:数学来源于大自然,但高于大自然,数学并不属于大自然,超越了大自然。
通俗来讲,人类用数学的方式完全可以描述我们的宇宙,但有限的宇宙无法真实地描述数学,比如说上面所说的无穷的概念。
科学不属于自然科学,它属于形式科学。何为形式科学?简单讲,形式科学不是基于真实世界观察为基础的,而是基于定义和规律。除了数学,还有逻辑学,信息理论,计算机科学,统计学等,都属于形式科学,而不是自然科学。
说了这么多,数学到底是发现还是发明?
看到这里或许你已经有了答案,数学是发现与发明的结合。说白了,“数学是发现还是发明?”这个问题本就不应该存在,或者说是一个伪命题。在数学的概念里,发现与发明是有机的整体,而不应该分割开来。
该如何理解上面这段话?
对于数学概念来讲,发现和发明并不是非此即彼,发现和发明数学的过程中两者是统一的,而不是对立的。
数学家通过观察大自然中存在的具体事物,发现了很多数学规律,然后根据这些数学规律,发明了很多新的数学概念,最终通向了无穷的概念,然后数学便超越了大自然的存在,独立成为一个“数学宇宙”。